8月23日,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发布涉人工智能典型案例,其中AI生成声音人格权侵权案引发广泛关注。该案系人格权人起诉AI模型开发者与运营者的声音侵权纠纷,法院适用《民法典》第1023条关于自然人声音参照肖像权保护的规定作出裁判。
法院判决确立了AI声音侵权的责任分层规则:第一,某软件公司与某智能科技公司作为直接侵权主体,向原告赔礼道歉;第二,软件公司与某文化传媒公司赔偿原告损失25万元;第三,某智能科技公司、某网络科技公司及某科技发展公司因主观上不存在过错,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。
该案确立了直接利用者担责、技术提供者过错担责的分层责任框架。法院认为,直接利用AI技术生成他人声音并商业化使用的主体承担直接侵权责任;而技术提供者若主观上不知晓或未参与具体侵权行为,则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。这一规则对AI声音克隆、AI配音等场景下的权利保护与责任界定具有重要指引意义。
同期,澎湃新闻刊发深度分析文章,讨论AI公司大规模购买纸质旧书并破坏性扫描用于模型训练的行业现象。文章提及Anthropic的巴拿马计划自2024年启动,约一年内花费数千万美元购买并扫描数百万本实体书,引发版权与产业争议。
【AICOR 点评】 责任分层规则的建立,为AI产业从野蛮生长进入合规发展提供了司法坐标。对企业而言,这意味着使用AI技术时必须区分技术提供与直接利用两种角色的法律边界。在部署AI Agent处理涉及用户声音、肖像等敏感数据时,企业应建立明确的授权链路与使用审计机制。直接利用者担责意味着企业不能以技术中立为由规避自身在AI应用中的合规义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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